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12/03/23 |
公告日期: |
11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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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2國調0004 |
案 由: |
紀惠容委員調查:有關「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下稱CEDAW)業經聯合國大會通過後正式生效,我國亦自2012年施行CEDAW施行法,將CEDAW國內法化。依該公約第35號,基於性別的暴力侵害婦女行為之「一般性建議」,建立適當措施解決發生在域內或域外基於性別的暴力侵害行為,目前臺灣法令有否及於臺灣駐外各地相關機構?對於我國權益之維護,能否具體適用?有否與駐地國法令規定產生扞格?如有,相關之因應對策為何?另,我國各駐外館處於CEDAW國內法化後之相關因應作為為何?有否依CEDAW相關規範,制定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之申訴與協處機制?行政院、教育部及僑務委員會等行政機關,於接獲相關申訴後,可採行之協處方式為何?對於補助僑民學校及僑民團體設置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等相關機構之審核標準,是否納入性騷擾或性侵害防治措施與申訴機制?有無預防海外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發生機制,並提供受害當事人申訴及法律協助途徑?相關制度有無檢討改進之處?事涉僑民權益之保障等情案調查報告。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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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
本案文件: |
112國調4(公布版).docx
112國調4(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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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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