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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12/04/26
公告日期: 112/05/08
字  號: 112社調0007
案  由: 范巽綠委員自動調查,據訴,行政院依「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下稱漢生人權條例)」第8條規定,於2017年通過「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畫」,編列約新臺幣10.7億元預算,建造漢生醫療人權園區,詎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下稱樂生療養院)自2020年起,疑屢以修繕文化資產為由,要求院民搬離原居住房舍,關閉舊院區醫療中心,甚至逕自將院內供院民集會使用且具歷史建築價值之「蓬萊舍」斷水斷電,並要求於2022年3月1日清空,禁止院民使用,涉與漢生人權條例第1條規定,保障漢生病病患醫療及安養權益之立法意旨有違。蓬萊舍係樂生療養院院民們與民間社會團體長年為保留樂生療養院運動重要的見證地,乃重要人權園地。依據行政院核定通過之「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畫」,原係規劃將蓬萊舍作為抗爭文物紀念館,詎樂生療養院院方涉違反上位計畫,擅將蓬萊舍規劃改建為3間套房,企圖打壓院民集會活動,剝奪院民及相關公民團體合法使用蓬萊舍之權益,切斷院民與社會的連結。另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4條第5項明定,古蹟辦理整體性修復及再利用過程中,應分階段舉辦說明會、公聽會,相關資訊應公開,並應通知當地居民參與,惟衛生福利部及樂生療養院於修繕過程中,未依法踐行民眾參與程序,與院民進行有效溝通,亦未主動公開工程修繕完整資訊,忽視政府資訊公開之義務,罔顧院民權益。上開指陳事項之實情為何?樂生療養院歷任院長對於院區修繕工程計畫之執行情形為何?現任院長將「蓬萊舍」變更為3間套房之決策經過為何?是否符合行政院核定之規劃使用計畫?衛生福利部及樂生療養院辦理院區修繕工程計畫,就院民醫療、居住品質及無障礙環境規劃提出相關配套措施及處理情形為何?就院民反映事項,有無提供溝通管道或平台,謀求院民共識?衛生福利部有無本於主管機關權責,就本件社會關注議題妥為因應處理?相關人員有無怠忽職守,罔顧民眾權益之情事?等疑義,均有深入調查瞭解之必要乙案之調查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本案文件: 樂生案調查報告0502(外網).docx 樂生案調查報告0502(外網).pdf
其他案文: 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