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3/12/21 |
公告日期: |
9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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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3財正0047 |
案 由: |
張委員德銘提: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未積極協調解決「柑子林取水口下游供水計畫」淨水場用地開發問題,延宕經年,復未審慎評估建民水庫停建之影響,研謀有效因應對策,肇致預期增加供水目標無法達成,並使巨資興建完成之取水口及部分管線工程閒置未用,辦理成效至為不彰;內政部營建署新生地開發局辦理「柑子林取水口下游供水計畫」淨水場用地開發作業,昧於法令且未依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意見審慎檢討,及時妥適處理,徒耗無謂作業時間,延宕計畫建設期程近三年,且虛耗委外技術服務費用;經濟部未主動協商解決淨水場用地開發問題,復未適時協助自來水公司尋求建民水庫停建後之替代水源,致原計畫興建規模經修正後大幅縮減,無法達到預期增加供水目標;內政部未主動協商解決淨水場用地開發問題,致用地無法如期完成開發,嚴重影響計畫執行進度,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3000189柑子林取水口糾正案文.doc
093000189柑子林取水口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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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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