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12/05/16 |
公告日期: |
11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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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2內調0021 |
案 由: |
蔡崇義委員、田秋堇委員自動調查,新竹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羅鈞盛、環保局代理局長羅仕臣、消防局副局長陳中振、新湖地政事務所主任周明堂,因接受黃姓建商招待喝花酒,羅鈞盛並充當八大行業的「門神」,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分別判處羅鈞盛4年6月、羅仕臣1年10月、陳中振與周明堂1年9月徒刑。查羅鈞盛長期擔任新竹縣九大行業(俗稱八大行業)聯合稽查小組召集人等重要職務,竟充當黃男之「門神」,而羅仕臣、陳中振、周明堂亦均為高級主管,竟加以配合,並一起接受喝花酒招待,藉此謀得個人不法利益,已嚴重危害國家行政的廉潔性,更腐蝕國民對於公務員不可收買性與執行公務依法行政之信賴,自有儘速調查之需要案調查報告。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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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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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 |
112內調21調查報告(公布版).docx
112內調21調查報告(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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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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