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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2/07/05
公告日期: 112/07/13
字  號: 112財正0010
案  由: 蔡崇義委員、蕭自佑委員、葉宜津委員提:興達發電廠二號機大修,北開關場隔離開關3541掛卡開啟,以區隔有電匯流排與大修工區有關設備。111年3月2日下午,該廠電氣組變電一課為測試隔離開關3541,提出3541帶電動作測試工作聯絡書,惟該聯絡書未將鄰接斷路器3540納入「工作內容及停止範圍」欄檢討,誤認斷路器3540已完成大修,絕緣氣體已回填,不會引起跳機風險,並於次(3)日在3540、3541副卡未到情況下,經值班同意,以簽名方式「暫銷卡」,現場亦未確認斷路器3540內有無絕緣氣體(SF6),即投入隔離開關,致生閃絡接地故障,而該故障發生後,因匯流排保護電驛自動閉鎖時間設定不當,第一道保護機制失效,而第二道後衛保護機制,則因興達、龍崎等開關場各自合聯,失去分群效果,路北~興達白線、龍崎~路北白線未跳脫,最終導致系統分裂,南部系統全停電,造成全台約549萬戶停電等情,均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303停電事故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303停電事故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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