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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4/01/05
公告日期: 94/01/06
字  號: 094財正0004
案  由: 謝委員慶輝、黃委員勤鎮、黃委員武次提:為行政院衛生署未能建立民眾對於基層醫療院所之信心,亦未能提出落實轉診制度之計畫時程及評估績效,推動分級醫療及轉診制度不力;中央健康保險局執行醫院總額支付制度、醫院自主管理及醫院卓越計畫,未建立完善節制醫療費用之支付標準、藥價基準、分級醫療、醫療費用審查之實證醫學指引及醫療品質資訊之透明化等相關配套措施,復未能採行有效遏止醫療浪費之方法,造成醫院限診、減少開藥種類或數量、不願開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取消原排定之門診、不當轉診、拒絕開立或要求病患自費購買高價藥物、拒收病人、拒絕病人住院及延長重要檢查之等候期間等情事,損害民眾就醫權益,引發民怨;實施總額支付制度,未建立完善之相關配套措施,亦未協助醫院建置同儕制約機制,導致醫院間之惡性競爭;開辦及停辦醫院卓越計畫,事前未有週妥之規劃,亦未建立完善配套措施,影響醫院之經營生存及民眾之就醫權益;核定藥價之資訊不足,藥費支出金額占醫療費用支出之比率偏高,致醫療院所以開立處方獲得藥價差做為收入之主要來源,影響健保財務及民眾醫療權益;未能積極遏止醫療浪費,對於醫療浪費之態樣、範圍及金額未進行深入之研究,復未有完善之機制隨時評估各項節流措施之成效,均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4000002總額與民眾權益案糾正案文發文.doc 094000002總額與民眾權益案糾正案文發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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