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4/01/05 |
公告日期: |
9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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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4財正0005 |
案 由: |
謝委員慶輝、黃委員武次、黃委員勤鎮提:為中央健康保險局執行醫院總額支付制度,制度設計未盡周詳,未建立完善節制醫療費用之支付標準、藥價基準、分級醫療、醫療費用審查之實證醫學指引及醫療品質資訊之透明化等相關配套措施,影響地區醫院生存及民眾獲得社區醫療之可近性;執行九十三年門、住診費用比例為四十五:五十五之目標,未針對不同經營型態之醫院分階段調整,亦未制定配套誘因,均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4000003總額與地區醫院案糾正案文發文.doc
094000003總額與地區醫院案糾正案文發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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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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