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4/01/05
公告日期: 105/12/12
字  號: 094財正0001
案  由: 林委員秋山、廖委員健男、林委員時機提︰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防範自來水原水濁度過高問題,努力不足;行政院推動行政革新多年,然跨機關合作不足之問題依舊存在;經濟部對於救災資源整備與調度不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桃園縣政府查報、取締有害事業廢棄物,管制不力,任由部分民眾於水荒之際,有誤用受污染地下水之虞;桃園縣政府未將「水庫清淤污泥回填遭盜採砂石坑洞」納入「桃園縣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要點」中加以規範,加以內政部營建署推動「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不力,致石門水庫清淤污泥欠缺合法處置場所,上開單位均涉有違失,嚴重損害民眾飲用「量足質優」自來水之基本人權,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4000008艾莉颱風桃園停水糾正案文.doc 094000008艾莉颱風桃園停水糾正案文.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