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舉案文 |
審議日期: |
112/09/07 |
公告日期: |
11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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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2年糾字第2號 |
案 由: |
被糾舉人劉育成任教期間涉嫌多起疑似校園性騷擾或性侵害案件,經南投縣政府命其請假配合調查並離開校園,其卻於接受縣府性平會調查訪談後,透過被害學生導師聯繫投訴學生及其家長,意圖掩蓋事實,嚴重違反「離開校園現場(包括宿舍),且不得接觸疑似被害人」函令;且南投縣政府刻正辦理其案件清查,然其請假期間仍透過手機、通訊軟體、學校工友傳話等方式指揮監督校務,影響疑似校園性平事件之通報及潛在被害學生出面求助意願;又,被糾舉人請假期間仍為該校某教師涉嫌洩密遭停聘情事,透過民意代表對南投縣政府及學校人員施壓,此舉不但未符法定救濟程序,嚴重藐視縣府命其應離開校園靜候調查之規定,核有嚴重違失,顯已不適任現職,為免其利用校長職務妨礙案件調查,實有急速處分予以調離現職之必要,爰依法提案糾舉。 |
機關復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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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 |
112年糾字第2號糾舉案文_公布版.docx
監察院112年9月7日糾字第2號糾舉案審查決定書.pdf
112年糾字第2號糾舉案文_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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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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