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12/09/06 |
公告日期: |
11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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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2財正0012 |
案 由: |
葉宜津委員、林郁容委員、賴鼎銘委員提:臺東縣政府自107年間開始辦理之「臺東縣綠島漁港南防波堤堤頭修復工程」,未能事先調查工址所在綠島漁業資源保育區之海域環境生態,亦未要求承攬廠商採行適當工法,致111年6月間發生承攬廠商拖運消波塊及下錨時破壞海底珊瑚礁情事,又該府雖於111年7月間即依違反漁業法裁罰承攬廠商,惟當時未積極監督其確實停工並導正施工方式,竟於同年月下旬再次發生破壞珊瑚礁情事,肇致該縣綠島鄉珍貴之海洋生態及水下觀光資源屢遭毀損破壞,相關行政作為消極不備,確有疏失及監督不力之責,殊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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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尚未結案 |
本案文件: |
1122200041綠島珊瑚案糾正案文-上網公布.doc
1122200041綠島珊瑚案糾正案文-上網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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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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