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4/01/12 |
公告日期: |
9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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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4司正0002 |
案 由: |
林委員秋山、林委員將財提:法務部所屬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及內政部所屬刑事警察局對於立法院三讀通過,經總統公布施行之「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於未經釋憲機關判定違憲確定前,輕率拒絕向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簡報;又內政部蘇部長於立法院院會公開表示公務員有抵抗權等言論,思慮欠周,引喻失義,同屬未當,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4000014真調會糾正案文0113.doc
094000014真調會糾正案文01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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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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