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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12/09/20
公告日期: 112/10/06
字  號: 112社調0017
案  由: 蘇麗瓊委員、王榮璋委員調查「根據勞動部職業災害失能勞工就業關懷調查統計 指出,職業災害失能勞工目前有工作者占66%,平均歷經12.2個月後恢復工作。目前尚有33.9%的失能勞工沒有工作,扣除退休、無法工作、不須工作者之外,有26.4%有參加職業訓練的意願。按100年至110年,各年職業災害勞工件數(合計已參加勞保及未參加勞保)介於3,583至2,680件,而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災害保護統計資料指出,領有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自100年迄110年,除108、110年未有補助件數,其餘各年介於1至6件。而職安署補助設置的24處 職能復健單位,每年服務600個案量,不及每年職業災害失能勞工數之兩成,且查各機構重點工作在工作能力評估與強化、職業評量、心理輔導與社會適應或兼有職務再設計,針對已經無法回原職場,但需要職業訓練的職業災害勞工,是否有適切服務方案?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的職業訓練、職訓津貼制度,如何銜接?職安署、勞發署如何分工合作,促成職業傷害勞工持續工作等,均有深入調查之必要案」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本案文件: 勞工職災調查意見(上網).docx 勞工職災調查意見(上網).pdf
其他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