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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2/10/04
公告日期: 112/10/11
字  號: 112財正0014
案  由: 紀惠容委員、趙永清委員提:花蓮縣政府未依水土保持法令審核山坡地整坡作業之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且辦理水土保持義務人越界超挖限期改正之檢查,虛應故事;復對於水土保持法令及執行專業技術認知欠缺,未能依法要求水土保持義務人確實實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又未踐行委辦程序,即由玉里鎮公所實施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之完工檢查,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1122200046玉里生薑案糾正案文-對外修.docx 1122200046玉里生薑案糾正案文-對外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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