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4/01/18 |
公告日期: |
9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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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4交正0001 |
案 由: |
林委員將財、林委員鉅鋃提: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航站大廈擴建工程係委託台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辦理,惟該工程於完成消防安全設備會勘與建築物完工查驗前即倉促對外宣布啟用時程,嗣因前開查驗過程中發現缺失甚多,致無法如期改善工程缺失取得建築使用執照,因而展延啟用營運日期逾二個月,嚴重影響政府形象,核有未當等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400001894交正1.doc
09400001894交正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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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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