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彈劾案文 |
審議日期: |
112/11/09 |
公告日期: |
1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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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2年劾字第18號 |
案 由: |
向德恩前於107年任職陸軍564旅上校副旅長期間,受共諜邵維強以金錢及協助升遷之利誘,於108年10月2日、109年1月12日兩度簽署內載「一旦兩岸發生戰爭,將竭力為中共效命,協助完成祖國統一大業」等內容之誓約書,由邵員攜往陸區轉交設於廈門市人民政府之共軍情報掩護機構人員;又向德恩自108年10月31日起更多次收受邵員給付之賄款,合計新臺幣56萬元。向德恩所為敗壞軍紀、玷辱官箴,嚴重戕害國軍保家衛國形象,且影響國人對於國防安全之信賴至鉅,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 |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
議(判)決日期 |
議(判)決文號 |
議(判)決書主文 |
懲戒執行情形 |
113/03/28 |
112年度澄字第11號 |
向德恩免除職務。 |
113/05/14執行懲戒處分。 |
113/03/28 |
112年度澄字第11號 |
向德恩免除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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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 |
監察院112年11月9日劾字第18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112年劾字第18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1121122.docx
112年劾字第18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11211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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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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