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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2/11/16
公告日期: 112/11/24
字  號: 112教正0019
案  由: 鴻義章委員、紀惠容委員、范巽綠委員提:國立臺東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曹前校長於108年10月及11月間,在未經該校A女教師同意下,2次出其不意對A女為偷襲式、短暫性之不當觸摸行為,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調查認定性騷擾成立,其中一次並構成性騷擾罪。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卻遲至於112年5月5日法院判決確定後,始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停止曹校長現行職務,期間已經過3年半,該署未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等相關規定,先行為暫時處分,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2教正19)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糾正案文(1121117-公布版)(上網公布).docx 糾正案文(1121117-公布版)(上網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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