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13/01/16 |
公告日期: |
113/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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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3內調0001 |
案 由: |
林盛豐委員、蘇麗瓊委員自動調查,原位於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之京華城購物中心,其基地自民國(下同)80年從第三種工業區(容積率300%),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容積率560%),至110年拆除,計畫新建商業辦公大樓,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並通過容積率增為1.5倍變更為840%。據訴,本案為「新建案」而非「都市更新案」,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83次會議,卻以「韌性城市貢獻獎勵」、「智慧城市貢獻獎勵」、「宜居城市貢獻獎勵」比照都市更新的「綠建築獎勵」、「智慧建築獎勵」、「耐震設計標章獎勵」同意申請人所提之獎勵容積。多位都市計畫委員在該會議前之多次會議均留下紀錄,明示申請人要求20%之容積獎勵於法無據,詎「新建案」容積獎勵不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申請,卻疑錯誤引用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提方案爭取容積,並引用「臺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取得容積,相關爭議實有釐清之必要案調查報告。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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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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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文件: |
1120800059京華城原址容積獎勵案調查報告(1130116公布版)黑.docx
1120800059京華城原址容積獎勵案調查報告(1130116公布版)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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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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