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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4/01/18
公告日期: 94/01/19
字  號: 094財正0007
案  由: 林委員將財、林委員鉅鋃提︰民國93年7月2日敏督利颱風引進之西南氣流重創台灣中部山區,南投縣水里鄉陳有蘭溪上安、郡坑堤防遭沖毀,造成沿岸居民生命飽受威脅與財產損失,該河段歷經九二一地震及桃芝颱風帶來大量土石淤積,經濟部水利署迄未對於水利相關法令及執行措施等切實進行檢討修訂,並督導所屬第四河川局落實執行,致造成沿岸居民多次遭洪水肆虐,且政府有限資源亦蒙受無謂損失,洵有未善盡中央河川管理機關職責之重大違失;水利署第四河川局輕忽民眾申請疏濬案,對於南投縣政府申請疏濬案,不但前後作為截然相反,且又未積極審核,致陳有蘭溪上安、郡坑堤防河段附近居民再次遭受洪水侵襲,且浪費政府機關有限資源,亦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4000028陳有蘭溪葡萄園流失糾正案文.doc 094000028陳有蘭溪葡萄園流失糾正案文.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