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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2/07/20
公告日期: 113/01/31
字  號: 112國正0004
案  由: 蔡崇義委員、賴鼎銘委員、王美玉委員提:陸軍第八軍團前少將副指揮官黃○○於民國(下同)111年9月13日,搭乘軍車前往臺南市安定區「○○○小炒」之有女陪侍場所,遭民眾致電「1985諮詢服務専線」檢舉,嗣黃○○少將向陸軍第八軍團督察室前戰督官王○○中校索取檢舉人電話號碼,王○○中校即洩漏檢舉人電話號碼予黃○○少將,再由黃○○少將洩漏檢舉人電話號碼予其友人居間協調,又督察室主任吳○○上校未落實督管所屬維護檢舉人之個資保密,陸軍第八軍團對於所屬有違國軍軍風紀維護及檢舉人個資保護之相關法令,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112國正4.docx 112國正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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