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4/01/19 |
公告日期: |
9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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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4內正0005 |
案 由: |
林委員時機、陳委員進利提「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未善盡原住民保留地法定管理機關之責,迄今仍有逾百分之三十之土地未辦理分配,且協助原住民取得所有權及他項權利比率亦屬偏低;管理機關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疊床架屋,權責混淆,分工不明,且管理尺度寬鬆不一,徒增管理困擾;又原住民保留地超限使用及由非原住民承租、占用或私下取得使用權者甚多未能積極清理,卻仍於欠缺縝密規劃下繼續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部分增、劃編土地迄今未能完成土地測量登記,復長期未能進行土地利用調查,統計資料模糊粗糙,難以提供作為釐定政策與指導利用之張本;以及台東縣政府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管理事項消極怠惰,影響政府行政效率,均有疏失等由。」之糾正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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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4000029原民地糾正案文137.doc
094000029原民地糾正案文1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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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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