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13/01/11 |
公告日期: |
11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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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3教調0004 |
案 由: |
范巽綠委員調查:不義遺址之保存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所明定4大轉型正義任務之一。促進正義轉型委員會於民國110年公告審定二二八事件不義遺址25處,111年公告審定白色恐怖不義遺址17處。惟時有相關場所遭毀損或保存不力之報導,為使保存不義遺址之轉型正義任務能持續推動,並透過不義遺址空間保存、歷史記憶重建與再利用規劃,轉化成為全體人民之集體記憶及法治教育之場所,邁向落實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目標。對於已公告或潛在不義遺址之調查研究、保存和修復再利用等事項,政府機關之相關行政作為是否妥適,實有深入調查必要案調查報告。(113教調4)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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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
本案文件: |
不義遺址案調查報告-上網公布版.docx
不義遺址案調查報告-上網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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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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