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13/03/13 公告日期: 113/03/20 字 號: 113司調0010 案 由: 王美玉委員、高涌誠委員調查「有關最高法院審理100年度台上字第3905號,王信福被訴殺人案件,就犯案槍枝種類、取槍行兇過程等均未詳查,亦未鑑定犯案槍枝之指紋,復未傳喚關鍵證人李姓兄弟、犯案槍枝提供者到庭作證,率採已執行死刑者陳榮傑前後不一致之陳述,而為判決駁回、維持原判決死刑之量刑;嗣聲請調閱陳榮傑警詢錄音帶,亦未獲妥處。究原審有無應調查證據而未予調查情事等判決違背法令情事?是否具有聲請提起非常上訴或再審之事由?又案內機關有無不當保存前揭警詢錄音帶及相關事證?均有深入瞭解之必要」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本案文件: 1130830474(113司調0010)王信福案調查報告公布版(司獄修正版).docx 1130830474(113司調0010)王信福案調查報告公布版(司獄修正版).pdf 其他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