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13/05/08 |
公告日期: |
11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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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3財調0013 |
案 由: |
郭文東委員、陳景峻委員、林文程委員調查:據臺南市麻豆市四公有零售市場(原稱中央市場)私有土地所有權人陳訴,麻豆市四公有零售市場係原臺南縣麻豆鎮公所(已改制為臺南市麻豆區公所)於民國39年間與多位地主,以土地交換或租賃等方式取得基地使用權據以興建,惟該市場經臺南市政府於103年完成停止使用公告程序後,迄今仍有攤商違規營業,影響周邊環境市容及交通,相關主管機關疑未依法查核取締,亦未辦理土地徵收或還地於民;另據麻豆市四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原承租人陳訴,臺南市政府於公告該市場停止使用後仍持續收取使用補償金,更於110年間同意協助渠等於該市場現址成立民有市場,嗣卻背棄承諾而執意要求遷離,置渠等生計於不顧等情調查報告。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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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
本案文件: |
麻豆市四(中央)市場停用爭議案調查報告(決議公布版).docx
麻豆市四(中央)市場停用爭議案調查報告(決議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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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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