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7/12/03 |
公告日期: |
10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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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7財正0009 |
案 由: |
馬委員以工、劉委員興善提︰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桃園縣環保局)怠未詳查環境影響評估(下稱環評)審查結論,擅予核准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龍潭廠(下稱華映廠)及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宏碁廠(下稱友達廠)(下稱本案2廠)廢(污)水排入霄裡溪;經濟部水利署(下稱水利署)第二河川局則怠未依法巡查,致本案2廠將廢水排入該溪多年餘,始要求其等申請排放許可,值此全球淡水遭受嚴重污染,該溪等甲類水體優質水源急需保護之際,上開2機關及負責監督之經濟部水利署、桃園縣政府均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之糾正案文。(097財正0009)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7000034華映友達排污水案糾正案文-個資保護版.doc
097000034華映友達排污水案糾正案文-個資保護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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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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