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8/03/04 |
公告日期: |
9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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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8內正0007 |
案 由: |
洪委員昭男、李委員復甸提:內政部推動「工作所得補助」方案,未做詳盡規劃及充分宣導,即匆忙上路;復未能於初始即及時整合相關資料,對「顯非近貧」或「非屬近貧」者未能有效篩選查核予以排除,僅初步篩選即主動通知,「主動通知適格且登打合格者」未及六成(59﹪)之合格率,顯屬偏低,顯見作業過程粗糙,引發民怨。又本方案事涉人民之權利義務,亦屬行政行為重要事項,竟無法律或法律明確之授權為依據,內政部僅逕依行政院核定函即推動實施,缺乏法源依據等均涉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8000036近貪糾正案文.doc
098000036近貪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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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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