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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8/03/04
公告日期: 105/11/30
字  號: 098內正0008
案  由: 程委員仁宏提:嘉義縣政府明知轄內地下爆竹煙火業猖獗及災害頻傳,前經本院2度糾正在案,猶輕忽職責,除迭未落實相關法令、計畫等規定,尤違背承諾本院改善之事項,坐令轄內曾遭民眾檢舉之民雄鄉地下爆竹業違法存在逾4年,終肇致該地下爆竹業於97年7月17日發生爆炸致生13人受傷,並殃及周圍149戶住宅建築物、財產毀損之災害,合計該轄近10(87~97)年竟發生7次地下爆竹業爆炸,釀成死傷人數高達42人,位居全國各縣市之首位,經核顯有違失,爰依監察法第24條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8000037980304嘉義民+雄地下爆竹案糾正案文(楊昌憲).doc 098000037980304嘉義民+雄地下爆竹案糾正案文(楊昌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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