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8/02/18 |
公告日期: |
98/03/11
|
字 號: |
098內正0003 |
案 由: |
沈委員美真提:前台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局與國防部、台南市政府自78年起分別及共同推動興建台南市新興二、三期高層國宅及實踐三村等7處眷村改建國宅,核其辦理過程缺乏縝密評估、妥適規劃及合理定價,復於完工之初未能即時完成國軍原眷戶遷購作業,對於已滯銷國宅,又未能迅速有效因應妥處,放任事態擴大,致其長期持續滯銷,嚴重浪費國家資源,均有違失,爰依監察法第24條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8000041台南市國宅效能過低案糾正案文.doc
098000041台南市國宅效能過低案糾正案文.pdf
|
調查報告: |
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