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8/04/08 |
公告日期: |
10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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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8財正0013 |
案 由: |
葛委員永光提︰南投縣草屯鎮公所執行過渡時期緊急垃圾處理計畫委託焚化處理案,辦理興建小型焚化爐之決標及事後廢標過程,未按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對於先後不同得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雷同情事,該公所卻未發現異常情事,且委託廠商經營期限逾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期程,造成提前終止契約,均有違失之糾正案文。(098財正0013)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8000049草屯焚化爐案糾正案文-個資保護版.doc
098000049草屯焚化爐案糾正案文-個資保護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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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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