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8/07/16 公告日期: 105/12/09 字 號: 098教正0014 案 由: 黃委員煌雄、馬委員以工提: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承接內政部古蹟業務移轉後,對霧峰林宅復建工程之剩餘工程,未能如期如質完成;且對後續修復工程及全區再利用計畫之態度被動消極,顯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8教正0014-公告版-個資.doc 098教正0014-公告版-個資.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