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8/07/16 公告日期: 98/07/17 字 號: 098教正0015 案 由: 余委員騰芳提:自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公布以來,○高中對於校園發生18歲以下性騷擾事件核有未依法或延遲向○縣政府社會處通報情事,近3年來更連續爆發2名教師之行為不檢有損師道之情事,該校對學生權益之保護又不夠周延,引發輿論譁然,嚴重斲傷政府形象;而教育部對該校之督導草率,均有失當,爰依監察法第24條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8000123980716高中性侵糾正案公布版.doc 098000123980716高中性侵糾正案公布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