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8/10/15 |
公告日期: |
9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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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8教正0024 |
案 由: |
陳委員永祥提: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疏未周妥評估,致南投九九峰藝術村計畫興建地點之選址作業流於草率,復任令基地長期遭人占用、濫墾。又該會除怠未依法落實並追蹤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執行情形,亦未善盡管理暨委辦機關之責,致南投縣政府未提具水土保持計畫審查前,即率予施作該基地聯外道路。該二機關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8000184糾正案.doc
098000184糾正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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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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