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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8/10/15
公告日期: 98/10/16
字  號: 098教正0024
案  由: 陳委員永祥提: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疏未周妥評估,致南投九九峰藝術村計畫興建地點之選址作業流於草率,復任令基地長期遭人占用、濫墾。又該會除怠未依法落實並追蹤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執行情形,亦未善盡管理暨委辦機關之責,致南投縣政府未提具水土保持計畫審查前,即率予施作該基地聯外道路。該二機關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8000184糾正案.doc 098000184糾正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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