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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8/10/15
公告日期: 98/10/20
字  號: 098教正0023
案  由: 尹委員祚芊、錢林委員慧君提:行政院衛生署明知增訂醫師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造成醫師培育制度之漏洞,卻未及時修正相關規定;教育部對於國外醫學系學歷之採認,長期未能蒐集相關資料,進行統籌規劃;未對學歷甄試資格訂定明確審查標準;以及國內醫學生培育之總量管制及新設醫學系之控管效果受到不利影響,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80001890982400386.doc 09800018909824003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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