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8/11/04 |
公告日期: |
10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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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8內正0043 |
案 由: |
林委員鉅鋃、洪委員德旋提:經濟部工業局對已註銷登記之彰濱工業區南寶化學工廠廠房,重新辦理工廠登記進駐工業區之發證事項,竟乏嚴謹審核機制,肇生公共危險物品管理事項會辦疏漏情事。又,彰化縣政府暨該縣消防局未善盡管理之責,任由頻生災害事故之南寶及其前身優合等化學工廠長期恣意製造、儲存逾管制量達數百倍至千餘倍之公共危險物品,顯置公共安全於不顧,均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981102彰濱南寶案糾正案文(送委員會版).doc
981102彰濱南寶案糾正案文(送委員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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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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