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8/11/12 公告日期: 104/01/20 字 號: 098教正0030 案 由: 高委員鳳仙提:花蓮縣○鄉甲國民小學體育老師兼訓導組組長田春榮數年來對該校多位女學生性侵害,惟校方長期未依法通報及處理不適任教師,致使數名女學生持續受害,身心嚴重受創,核有重大違失;且花蓮縣政府對於本案怠於查處,未善盡主管機關督導之責,亦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981019太平國小案糾正案文(定稿,公布版)1040119遮隱個資.doc 981019太平國小案糾正案文(定稿,公布版)1040119遮隱個資.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