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8/12/02 |
公告日期: |
9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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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8內正0051 |
案 由: |
趙委員昌平、黃委員煌雄提:高雄縣政府災害應變中心忽視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發布之雨量警示,對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發布土石流警戒,亦僅執行轉知,未積極指示並具體協助各鄉公所強制撤離災區民眾,肇致重大災難,洵有嚴重違失;高雄縣甲仙、六龜、那瑪夏、桃源等鄉公所對土石流防災規劃及演練工作未盡落實,高雄縣政府未善盡督導之責,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8000217糾正案文 981202.doc
098000217糾正案文 9812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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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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