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8/12/02
公告日期: 98/12/07
字  號: 098內正0051
案  由: 趙委員昌平、黃委員煌雄提:高雄縣政府災害應變中心忽視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發布之雨量警示,對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發布土石流警戒,亦僅執行轉知,未積極指示並具體協助各鄉公所強制撤離災區民眾,肇致重大災難,洵有嚴重違失;高雄縣甲仙、六龜、那瑪夏、桃源等鄉公所對土石流防災規劃及演練工作未盡落實,高雄縣政府未善盡督導之責,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8000217糾正案文 981202.doc 098000217糾正案文 981202.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