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9/01/13 |
公告日期: |
9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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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9交正0004 |
案 由: |
程委員仁宏、趙委員昌平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理公路客運業司機工時稽查,長久坐視超時工作之嚴重性,僅就稽查結果轉送各地勞政單位裁罰,對後續執行及改善措施未能落實追蹤管考,輕忽該行業攸關公眾安全之特性;交通部未能參酌先進國家對公路客運業合理駕駛時間之制訂,復未對近年因疲勞駕駛之肇禍事件深切檢討,以訂定公路客運業司機合理駕駛時間;公路總局於執行大客車駕駛審驗措施,未能記取近年發生多次公路客運業司機因個人健康因素,中斷行車任務之教訓,訂定妥適之健檢項目與標準,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9000013cardDriver.doc
099000013cardDriver.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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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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