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9/01/13 公告日期: 99/01/15 字 號: 099交正0003 案 由: 林委員鉅鋃、錢林委員慧君、周委員陽山提: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身為主管建築機關,縱容所屬無照建築,且未積極督促廠商申辦建築執照,延宕查報處理違章建築,核有違失;另該局辦理建築管理相關業務,不僅未設置專責之建築管理單位,且相關權責不清,有失主管建築機關之職責,亦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900001499交正03 國道三休息站違建糾正案文981231.doc 09900001499交正03 國道三休息站違建糾正案文981231.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