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9/01/14 |
公告日期: |
9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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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9教正0001 |
案 由: |
高委員鳳仙提︰三多國中委託臺北縣樹林仁愛醫院辦理新生健康檢查,其「新生健康檢查通知書」未依規定詳列配合事項,致學生及家長未明瞭健康檢查方式;復該校辦理檢查前置作業未詳細說明健康檢查實施方法、進行方式及配合事項,引發不尊重學生人權爭議;又醫師對女學生進行疝氣檢查,臺北縣政府教育局未將工作手冊函請該府衛生局轉知所屬辦理,致醫師進行腹股溝或腹部疝氣檢查方法不分,且與規定不符,使高達43%之受檢女學生感受不佳,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90000150992400003.doc
09900001509924000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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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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