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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9/01/19
公告日期: 99/01/19
字  號: 099財正0002
案  由: 尹委員祚芊、馬委員以工、沈委員美真提︰台北縣政府衛生局輕忽怠慢精神疾病防治業務,導致高居全國報載精神疾患事件之20%,顯見縱任轄區類似個案一再發生;又該局明知執行精神疾病通報、輔導、戒護就醫等相關計畫面臨諸多困境,卻未妥為謀求改善,肇生憾事連連等情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9000016精神病患通報及治療糾正案文--對外.doc 099000016精神病患通報及治療糾正案文--對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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