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9/01/13 公告日期: 99/01/19 字 號: 099交正0002 案 由: 黃委員煌雄、劉委員興善提:內政部及臺北縣政府忽視都市計畫及都市設計之願景,致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投資者得以藉聯合開發之名,溢出細部計畫實質計畫之規劃目標,嚴重破壞都市均衡發展與居民生活環境;又臺北市政府捷運局辦理本案權益分配作業,未先就本案辦公室、商場及住宅大樓等3項產品類別之未來處分效益或經營風險詳予分項評估,又對其辦理捷運獎勵樓地板面積委建費用折抵之區位、樓層等選取之優先順序,亦缺乏公開透明之評核機制,均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900001899交正02 北市捷運新店機廠聯合開發糾正案文new.doc 09900001899交正02 北市捷運新店機廠聯合開發糾正案文new.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