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9/02/03 |
公告日期: |
105/12/05
|
字 號: |
099內正0010 |
案 由: |
李委員復甸提:內政部係掌理全國勸募事宜之中央主管機關,對南亞海嘯勸募款四十八億餘元長期未依法善盡監督、查核及追蹤監管之職責;而行政院新聞局及外交部甚將部分募得款分別延宕近一年、五年始撥付,影響及時援救(贈)時機,有損我政府國際形象;且該局復對所募得款項計四億餘元竟未依主、會計法相關規定,辦理憑證事後複核;另外交部亦將其中募得款項計一千七百萬元及美金近二百萬元未要求委託國外非政府組織檢附原始憑證,致無單據可供查核等皆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99內正10.doc
99內正10.pdf
|
調查報告: |
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