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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9/02/11
公告日期: 99/03/02
字  號: 099教正0004
案  由: 沈委員美真、吳委員豐山、陳委員進利提:政府對經濟弱勢學生提供之助學措施明顯不足,復未能掌握並提供助學措施之完整彙總資訊,且資訊不透明;又助學措施申請條件與期限分歧複雜,未能整合;另獎助學金性質遲未完成分類,影響學生權益,行政院及教育部顯有未當;又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未依家庭實際人口計算補助標準,有違公平。另無財力編列經濟弱勢學生生活費貸款1年6億多元利息補助款,卻能編列不排富免費營養午餐4個月29億元補助款,預算分配不符公平正義,教育部核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90000410992400068.doc 09900004109924000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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