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9/07/20 公告日期: 99/03/03 字 號: 099財正0011 案 由: 程委員仁宏、楊委員美鈴提︰行政院衛生署82年間將民俗調理行為不列入醫療管理行為所公告內容之文義顯有錯誤,且多年來對於該等行為之安全及品質把關機制付之闕如,監督管理措施故步自封,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9000043民俗調理行為案糾正案文.doc 099000043民俗調理行為案糾正案文.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