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9/03/03 公告日期: 99/03/03 字 號: 099財正0007 案 由: 林委員鉅鋃、馬委員以工提︰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委員會議有2次會議之整體出席率低於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又部分政府機關推派之委員,曾多次委託他人代理而未親自出席會議,核與監理會組織法第9條規定不符,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9000044勞退基金-- 糾正案文.doc 099000044勞退基金-- 糾正案文.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