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9/04/14 |
公告日期: |
99/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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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9司正0003 |
案 由: |
余委員騰芳、李委員炳南提:法務部就重大刑案受刑人入監前之監控,未本諸職權取得法律授權,又未考量執行困難,增加警力重大負荷,排擠治安能量等負面因素,更因無法有效防範被告脫逃,引發各界抨擊,損及司法威信;對受刑人發監前罹病之執行,未建立周延之協調機制,欠缺客觀公信之健檢制度,特殊重大個案復不能通權達變,錯失發監執行契機;又所屬台灣雲林第二監獄未詳細審查白鴻森身體狀況是否達「不能自理生活」之要件,逕依特約醫師意見拒絕收監,均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9000070糾正案文-白鴻森.doc
099000070糾正案文-白鴻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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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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