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9/05/05 |
公告日期: |
9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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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9財正0020 |
案 由: |
程委員仁宏、楊委員美鈴提︰行政院衛生署明知「藉捐血驗愛滋」現象持續惡化,卻未能籌謀有效防微杜漸因應方案,以確保血液及製劑之安全與品質;又未確實依行政院核定之兩項重大計畫,執行對捐血機構不定期業務督導考核,形成捐(輸)血安全把關機制之鉅大闕漏;且將民眾之愛滋防治宣導工作責成台灣血液基金會於捐血活動時一併辦理,形成其勸募踴躍捐血與勸阻高危險群勿捐血之角色混亂等情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9000086愛滋病糾正案文發文.1.doc
099000086愛滋病糾正案文發文.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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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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