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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9/05/12
公告日期: 105/12/15
字  號: 099司正0004
案  由: 馬委員以工、沈委員美真、楊委員美鈴提:國防部就民國85年空軍作戰司令部所生甲女童遭姦殺命案,違背法令規定,將全案交由空軍總部政四處反情報隊辦理,對被告江國慶實施違法偵查及訊問,並進而肇致非法取供情事;所屬偵審機關復未就自白任意性詳加調查,並於發見疑有其他犯罪嫌疑人許兵時,以調查未盡之報告,漠視其相關不利證據,迅即將江國慶執行死刑,相關反情報人員事後仍受該部敘獎;又許兵於前案審理過程時,接獲台中地院為許兵恐涉嫌85年12月29日台中旱溪地區戊女童遭竹竿性侵案,然國防部所屬各偵審機關未查其關聯性,並延緩提供各項資訊,影響該案偵查並生無罪被告訟累,肇致該案真兇迄未查獲,均涉有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侵害基本人權之嫌,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9司正0004.doc 099司正00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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