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9/05/12 |
公告日期: |
9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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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9交正0010 |
案 由: |
林委員鉅鋃、楊委員美鈴、杜委員善良、洪委員德旋提: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規劃之97年度「加強地方建設擴大內需方案補助地方政府公共建設計畫583億元計畫」,涉有補助預算分配基準,不利城鄉之均衡發展及資源配置;計畫缺乏具體內容,提報及審查功能未發揮,預算細目尚未確定即先行編送審議;作業期程匆促,肇致計畫變更頻繁;部分地方政府保留(或縮減)原年度預算,改由本計畫經費支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未列管採購標案執行情形,復未及時督導各機關加強辦理施工查核;中央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均未妥訂考核指標或落實補助計畫之審核管考作業,致影響管考作業,且本計畫之辦理過程在規劃設計、招標決標、施工管理、估驗作業、驗收作業、後續管理及維護等均存在異常或重大缺失;嗣未依原規劃於97年12月底前執行完竣,致原預期效益未能適時發揮等疏失,均顯示行政院未能督促所屬善盡監督管理之責,核有違失,爰依監察法第24條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9000095擴大內需糾正案文.doc
099000095擴大內需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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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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