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9/06/02 |
公告日期: |
9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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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9財正0031 |
案 由: |
洪委員德旋、程委員仁宏、林委員鉅鋃提︰行政院衛生署對於全民健康保險法與司法院釋字第524號解釋意旨不符部分之檢討修正,迄無明顯進展,顯欠積極;另衛生署核定公告之健保藥價調整作業要點,影響人民權利義務之行使,卻無法律具體明確之授權,亦未依一定程序訂定法規命令以補充法律規定之不足,有違法律保留原則,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9000107藥價調整糾正-公布.doc
099000107藥價調整糾正-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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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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