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9/06/18 |
公告日期: |
99/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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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9教正0014 |
案 由: |
沈委員美真、吳委員豐山、陳委員進利提:現行國民中小學代收代辦費,部分本屬「學費」或「雜費」,其中諸多巧立名目,且長期未經檢視及評估其合理性,復其爭議亦未經確實檢討處理,行政院及教育部明顯怠忽職守,各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亦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90001220992400307.docx
09900012209924003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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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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